西华大学实验室开放工作细则

发布者:管理员作者: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11

西华大学开放实验工作细则(讨论稿)

本细则中所提开放实验均指计划外的开放实验。参加开放实验的项目必须是综合性、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学时由各学院(直属系)组织专家审定,凡教学大纲上有规定的实验项目的学时以教学大纲为准。

一、开放实验项目建设

开放实验项目建设采用申报立项验收制,项目负责人以全校实验教师为主。教务处在正常工作日内受理项目建设申报,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验收。凡通过验收的实验项目,对项目开发组按开发项目性质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项目性质

综合性实验

设计(创新)性实验

项目学时

4学时以下

100

200

4—8学时

300

400

8—16学时

500

700

16学时以上

1000

1200

8学时以上的实验项目应独立成课,8学时以下的实验项目应适当安排到相应的已独立成课的开放实验课中。

鼓励开发项目的费用从“开放性实验基金”中支出。

二、开放实验室工作流程

1、教务处制定开放实验申报表。

2、各实验中心申报,并提供实验项目指导书,各学院(直属系)对此进行确认;学生设计的科技创新实验课题的,由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交实验中心审核,经开放实验室所在学院(直属系)确认。

学院(直属系)确认后的实验项目送教务处审查、备案。

3、教务处审查、批准开放实验项目后,将审查、批准结果反馈各学院(直属系)

4、各学院(直属系)网上公布开放性实验室名称、地点及开放实验项目;教务处组织安排学生网上选项目。

5、每学期末各实验中心将本中心开放实验工作材料汇总后交学院(直属系)审核,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后,方能报销开放实验所用经费。

6、教务处不定期对开放性实验进行检查。在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验收、考核。

三、开放性实验学分与学时、费用收取

学生参加开放性实验,实验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可按16学时/学分,学生网上选课题后,按学分交纳实验费用,收取的费用应纳入学校开放性实验基金。

四、开放性实验消耗材料使用标准

1、开放性实验消耗材料是指用于开放实验的、价值不超过人均30元的材料。

2、消耗材料的数量和数额主要以各学院(直属系)填写的《西华大学开放性实验申请表》或学生填写的《西华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中填写的所需耗材为基础进行核算。

3、每学期末,各学院(直属系)对开放性实验所消耗的耗材清单进行审核后,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经实践教学科核实后实报实销。

4、开放性实验材料消耗费用在学校开放性实验基金中报销。

五、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见《西华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

2、开放实验教学每学时的工作报酬按学校正常教学平均报酬计算。

3、实验室管理、维护工作量按照《西华大学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执行。

4、学校成立开放性实验基金,由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开放性实验工作量审核,计财处负责经费的管理和发放。

六、考核与奖励

1、学校根据各学院(直属系)开放性实验的开出情况组织年度的考核与评比,表彰奖励在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学校对各开放性实验的考评,将作为考核学院(直属系)实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3、对开放性实验工作做得好的学院(直属系),将优先实验室建设投入。

4、学生取得的开放性实验学分可替代任选项课程的学分。

七、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